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-3标合同段项目锚具招标公告
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工程QZCZQ-3标合同段项目业主为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,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,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-3标合同段项目经理部。本项目锚具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进行公开招标。
2.1项目概况: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工程QZCZQ-3标合同段,位于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境内。标段起讫里程DK24+973~DK51+300(含咸丰车站),路线长26.337公里。合同造价14.85亿元,标段工期56.5个月,开工日期:2015年3月15日,竣工日期:2019年11月30日。本标段铁路等级为I级,正线数目为双线,设计行车最高速度为200km/h。起点位于咸丰县甲马池镇上石门坎与QZCZQ-0标段的大坪隧道出口相接,向东北方向平行S232省道布线,设水井槽大桥跨S232省道后经梨树坨和生基坪到柑子坪隧道,然后向东南方向布线,经石板村设石板二号隧道下穿S232省道后到湾田村,线路转向东北布线,经蔡家坝跨越曲江河后经渔塘坪村,在丁寨乡设咸丰车站,后经曲江村到野猫河水库南,设笔架山隧道,转向东南方向经双拱桥村设唐家沟1号特大桥、驼马店隧道、唐家沟2号大桥到土落坪村,最后到达茅团圆止,与QZCZQ-4标段相接。
2.2招标内容:详见附表一。
附表一:
序号 | 包件号 | 物资名称 | 计量单位 | 数量 | 项目名称 | 使用单位名称 | 招标文件售价(元) | 投标保证金(元) |
1 | MJ01 | 锚具 | 套 | 31252 |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-3标合同段项目 |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QZCZQ-3标合同段项目部 | 1000 | 100000 |
1.以上物资材料数量、规格、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,最终数量、规格、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。
2.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,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,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。
2.3招标依据
2.3.1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;
2.3.2国务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(第613号令);
2.3.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《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》(第27号令);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锚具投标人资格条件:
3.1.1营业范围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、税务机关登记注册,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,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。
3.1.2生产能力要求:锚具年产量不低于400万孔。
3.1.3财务能力要求:投标人是锚具生产厂的,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,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。且投标人须出具2013、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。
3.1.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: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,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,具有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;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,具有近两年的省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质量检测报告。
3.1.5供货业绩要求:生产厂或代理商2012、2013、2014年为铁路建设项目提供招标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(中标通知书复印件、供货合同复印件、用户评价意见等)。
3.1.6 履约信用要求:信用良好,且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、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。
3.1.7代理商投标文件需提供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。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1月4日每日8:00时至12:00,14:00时至18:00(北京时间,下同,法定公休日、法定节假日不休)在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黔张常铁路项目QZCZQ-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物资部(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丁寨乡高坡村沙坝),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(副本)原件、生产许可证原件、法人授权书原件、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购买招标文件。
4.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。
4.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,以现金或电汇方式购买,招标文件售后不退。
4.4电汇时应在汇款用途中标明项目名称、招标编号、投标物资名称、包件号。
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:2015年11月19日8:00 时至10:00时,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分;递交地点为: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5号、未按规定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时00分,开标地点为: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咸宁中路55号